临沂新城吾悦广场宣传语“赚到、升值”涉嫌违反广告法

原标题:临沂新城吾悦广场宣传语“赚到、升值”涉嫌违反广告法

临沂楼市火爆,很多楼盘以开盘清盘为卖点宣传,让消费者误认为房源供不应求,再不买就买不上房的错觉。不但南坊房价疯涨,也带动了其他区域的房价,以河东尤为明显,奥正诚园带动了河东整体房价。

新城吾悦广场作为河东为数不多的房源之一,受到了众多河东购房者的追捧,有细心的网友发现新城吾悦广场的宣传标语中竟公开有“开盘必升值”、“抢到就是赚到”的字样,网友纷纷质疑新城吾悦广场广告违反广告法。

新城吾悦广场的楼盘周边,有大型喷绘广告和路边的道旗,其中不乏有向购房者承诺“开盘必升值”的标语,这种不负责任的宣传会对购房者造成很大误导。

图片[1]-临沂新城吾悦广场宣传语“赚到、升值”涉嫌违反广告法-初馨临沂新发现

新城吾悦广场外围一景

图片[2]-临沂新城吾悦广场宣传语“赚到、升值”涉嫌违反广告法-初馨临沂新发现

新城吾悦广场售楼处外的道旗

临沂市河东区工商分局法规科,据法规科工作人员表示,房地产广告里不得出现升值、赚到等诱导性的字眼,更不得向消费者做出肯定性的承诺。

新城吾悦广场的这两处广告语,明显是违反广告法的,广告法第二十五条中第一款明确指出,第二十五条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,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,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对未来效果、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,明示或者暗示保本、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,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据法规科工作人员介绍,广告法中还有一条明确针对房地产广告的规定,即 房地产广告,房源信息应当真实,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,并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。

图片[3]-临沂新城吾悦广场宣传语“赚到、升值”涉嫌违反广告法-初馨临沂新发现

新城吾悦广场外围广告

2016年10月份,山东省工商局出台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的通知》。

根据该通知规定,山东省工商局要求,各级工商、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,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广告秩序。重点整治9类房地产违法广告。

(一)预售、出售房地产,但未取得预售、销售许可证的广告。

(二)对价格有误导表示的广告。房地产广告应当清楚表示房地产实际销售价格,明示价格有效期。

(三)项目位置示意图不清楚、不准确、比例不恰当的广告。

(四)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承诺的广告。

(五)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、商业、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的广告。

(六)含有风水、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,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、渲染,有悖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。

(七)含有融资或者变相融资内容的广告。

(八)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、就业、升学等事项承诺的广告。

(九)其他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》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房地产广告。

综合鲁网临沂整理报道

以上内容来源于“搜狐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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