范围划定!临沂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新政策

原标题:范围划定!临沂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新政策

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

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

一直备受关注

前天

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

召开新闻发布会

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

介绍了不动产登记政策有关情况

图片[1]-范围划定!临沂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新政策-初馨临沂新发现

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,《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》第二条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:

一是2015年3月1日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实施前国有土地上实际出售的城镇居民住宅。

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商业、办公、工业等房屋涉及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可参照执行。

二是相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应纳入市、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清单。

三是土地、房屋权属应不存在争议。

四是小产权房不适用本意见。

此外,根据省市工作要求,2021年底前,我市要将目前排查出的602个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化解率达到95%以上,确实不能化解的明确化解途径和时限,最终实现应解尽解、应办尽办。

据了解,为加快解决我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,市政府常务会专门研究审议出台《 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》,已于8月4日正式印发实施。 其主要内容分为:总体要求、适用范围、化解措施、工作要求四部分, 重点对办理主体缺失、用地手续不完善、工程规划核实、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、购房发票开具等方面遇到的九大类问题,提出27条具体意见,特别是 在证缴分离等方面创新突破,明确规定:“对历史遗留问题项目,开发建设单位欠缴规费、土地出让价款的,可以按证缴分离原则,在追缴费用的同时办理相关手续”。《 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》的出台,将会为一大批情况复杂、长期得不到化解的“老大难”项目,破除政策障碍,提供解决方案。

来源丨临沂新闻

以上内容来源于“搜狐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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